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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被判赔偿后续投资者应及时起诉-焦点要闻

时间:2023-06-29 10:26:16    来源:金融投资报


(资料图片)

本报讯6月28日,记者获悉,深圳中院已对ST同洲(002052)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做出投资者胜诉的一审判决。

2019年10月,ST同洲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历时近两年。2021年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同洲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通过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等方式调节年度利润,致使公司披露的2014年至2016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从事投资者维权的王晶律师介绍,法院认为ST同洲连续三年的定期报告虚假记载是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事件,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ST同洲股票的投资者,2019年10月26日之后因为卖出或者持有遭受的投资损失均视为与该虚假记载具有法定的因果关系,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微信gushi148参加诉讼,依法挽回部分损失。根据公司前期发布的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前期法院判决的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案件数量方面,目前起诉的人数仅有几百人。但因为前期案件审理时限较长,该案的诉讼时效已经不足一年,投资者应当及时提出权利主张,逾期将会失去被法律保护的权利。

二级市场交易数据显示,上述期间内ST同洲最高价14.95元,最低价2.85元,股价振幅424.56%,累计换手率2319.28%,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股价持续下跌。据此推算,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人数众多,但目前尚有大量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没有依法提起诉讼。杨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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